1. 一般事项
1.1 我们特此提醒阁下注意并邀请阁下仔细阅读以下风险披露声明,及根据自身的意愿提出疑问并寻求独立意见。如阁下希望收取中文版的风险披露声明,请与我们联络。若英文版与中文版之间有任何冲突,以英文版为准。如阁下有任何疑问,请联络我们的客户服务。
1.2 本风险披露声明并未且并非旨在完整列示与提供的任何投资、交易或服务、阁下的投资决定或参与任何有关交易或服务的决定相关的所有风险及考虑因素。
1.3 阁下须知悉投资可能涉及较高的损失风险。鉴于相关风险,阁下应仅在了解投资及阁下正订立的合约(及合约关系)的性质,以及自身的风险承受程度后,进行投资、进行相关交易或使用相关服务。
1.4 阁下在投资、进行交易或使用服务之前,应审慎考虑阁下自身状况,并在阁下认为必要及适宜的范围内,咨询阁下自身的法律、监管、税务、财务及╱或会计顾问或其他专业顾问。
2. 风险披露
2.1 与大多数交易相关的风险
投资风险
任何投资均面临价格波动,此类波动既带来机会亦伴随风险。若干示例如下:
(i) 若市况不利于阁下的持仓,阁下可能蒙受重大损失。
(ii) 阁下可能难以或无法将阁下的基金投资平仓或清算。
(iii) 阁下的持仓可能在亏损时平仓或清算,及阁下将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赤字。
(iv) 市场中断、无力偿债及任何适用法律的变动等事件可能导致对阁下的基金投资进行调整。此类调整可能导致阁下的应收款项全数损失或减少。
(v) 任何投资表现(尤其是场外交易)可能受复杂且相互关联的政治、经济、金融及其他因素影响。此外,过往表现不代表未来结果。
(vi) 阁下将面临许多不同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发行人的信贷及无力偿债风险、利率风险、市场风险或外汇风险。
(vii) 部分投资(特别是结构性产品、非传统基金及私募股权)具有较长的到期期限或锁定期。若阁下提前终止或退保,可能须支付高额罚金或收费。若阁下于到期日前或锁定期内赎回,可能蒙受投资金额或初始投资金额的重大损失,或阁下所得款项可能大幅低于阁下的投资金额。
流动性风险
若干工具(尤其是结构性票据或债券)可能无法快速变现或销售。此类工具可能缺乏或仅有有限的次级市场,且无法确保市场交易者愿意交易此类工具。即使存在市场,次级市场现行价格与投资者支付的购买价格之间可能存在显著差异。阁下可能需无限期持有此类工具。
短期投资的流动性风险降低,而到期期限较长的投资或与新兴市场挂钩或信贷评级较低的投资则升高。价格剧烈波动及市况动荡亦可能导致流动性意外骤减。在特定时间或特定市况下,可能难以甚至无法平仓,评估价值或厘定公平价格。
交易对手及发行人风险
我们为阁下进行的交易结算,将倚赖相关交易对手及经纪商履行其义务。若该等交易对手或经纪商无力偿债或违约,可能导致阁下的持仓在未经阁下同意的情况下遭清算或平仓。若阁下购买债务工具(如票据或债券),将面对该债务工具发行人以及债务工具投资的相关资产发行人,以及该债务工具所涉及的衍生工具的发行人的信贷风险。还款能力可能会受任何干预情况(如政府行动或对发行人或该工具的计值货币施加的法定制止令)所影响。信贷评级机构给予的信贷评级无法保证发行人的信誉。
集中风险
阁下应避免对任何单一投资类型进行过度投资(按占整体投资组合的比例计),以避免阁下投资组合过度暴露于任何特定投资风险。
存放的现金及财产
如果阁下为在境内或境外进行的交易存放款项或其他财产,阁下应自行了解该等款项或财产可获得的保障,特别是在有关商号无力偿债或破产时的保障。阁下可追讨款项或财产的范围,可能须受具体法例或地方规则规限。在若干司法管辖区,有关款项或财产如有不足之数,则已具体认定归阁下所有的财产可能会按比例分配予其他债权人。
2.2 投资基金的风险
基金价格波动不定,有时会大幅波动。价格可升亦可跌,甚至可能变得毫无价值。投资基金可能招致亏损而非获得利润。
任何基金的过往表现未必代表未来结果。
根据基金文件的规定,部分基金可能具有有限的流动性,且仅能在受限的时间内赎回(如每月、每季甚或仅每年一次)。同样的,投资者仅可在特定时间投资该等基金。部分基金可能设有较长赎回通知期及较长锁定期(期内投资者须将其资金留存于基金)。
部分基金权益可能无次级市场。权益转让面临限制。若基金经理认定转让可能导致基金面临不利法律或税务后果,可能拒绝转让请求。
基金买卖订单结算时可能发生延迟,并导致不利的价格。概不保证投资者将可强制执行其权利。
部分基金可能投资衍生工具,此类工具可能涉及额外风险。例如,若对此类工具使用杠杆,可能导致波动性加剧。部分基金为达成投资目标,可能广泛使用衍生工具(包括较复杂的衍生工具或策略),此举可能引致额外风险,表现涨幅或跌幅可能超出基金本应有的水平。在不利情况下,基金使用衍生工具可能无效,并可能蒙受重大损失。使用衍生工具可能产生杠杆、流动性、交易对手及估值风险。
2.3 在香港境外收取或持有客户资产的风险
我们在香港境外收取或持有的客户资产受相关海外司法管辖区的适用法律所规管,该等法律可能有别于《证券及期货条例》及据此制定的规则。因此,该等客户资产可能不会享有《证券及期货条例》、《证券及期货(客户款项)规则》(香港法例第571I章)及《证券及期货(客户证券)规则》(香港法例第571H章)所赋予在香港收取或持有的客户资产的同等保障。
2.4 于其他司法管辖区交易
于香港以外司法管辖区(“境外司法管辖区”)交易可能使阁下面临额外风险。该等境外司法管辖区可能受提供不同或较低投资者保障的监管制度规限。投资于境外司法管辖区的价值或所得收益,可能较投资于香港波动性更大及流动性更低,并可能因汇率、境外税务实务、境外法律法规、政府政策及当地及╱或国际政治环境变动而受到不利影响。
阁下在投资基金或进行交易之前,应查询与阁下的特定交易相关的任何规则以及该投资的性质或风险。阁下当地的监管机关将无法强制执行阁下订立或执行交易所在其他司法管辖区的监管机关的规则。阁下有责任在投资或进行交易之前,查询并确保阁下已获知阁下本土司法管辖区及其他相关司法管辖区可用的救济类型的详情。此外,非居民、汇回资本投资及利润可能受到限制,并可能存在预扣税或其他形式的税务。
阁下仅应在了解任何境外司法管辖区的交易或投资性质及自身风险承受程度后,于有关境外司法管辖区进行交易或投资。具体而言,于境外司法管辖区投资或交易可能不受香港监管机关规管,且可能无法受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设立的投资者赔偿基金保障。此外,由境外司法管辖区的相关政府或监管机关实施的外汇管制、债务展期或其他规则及法规,可能减少、延迟或阻碍追回所投资金以及任何利润或收益。阁下在作出决定前,应审慎考虑自身情况,并在阁下认为适当的情况下寻求独立专业建议。
对于阁下的款项、证券及╱或任何其他资产由任何境外司法管辖区的任何银行、交易所、保管人、结算所、经纪商、代理、中介人或任何其他机构(“境外机构”)持有的交易而言,如该等境外机构无力偿债,则适用的法律及监管制度可能有别于香港。在此类情况下,阁下的款项、证券及╱或任何其他资产受到的待遇可能有别于在香港持有阁下的款项、证券及╱或任何其他资产时本应适用的待遇。我们不会对因任何此类境外机构无力偿债、其作为或不作为所引致或与之相关的任何损失、损害、责任、成本、索偿或开支承担法律责任。
倘任何境外机构无力偿债,可用于满足阁下作为债权人所提出的索偿的款项、证券及╱或资产存在短缺风险,且阁下由境外机构持有的任何款项、证券及╱或资产可能受以境外机构为受益人的抵押权益、留置权或抵销权规限。
阁下应审慎考虑自身情况,并在必要时寻求专业意见。在考虑是否进行交易或授权他人为阁下进行交易时,阁下应了解以下事项:
监管制度差异
(i) 境外司法管辖区的交易可能受不同法规规管。例如,托管银行或保管人保管所持证券及款项的规则可能存在差异。此类差异可能影响为确保适当隔离及保管境外所持阁下投资产品或款项而设有的保障水平。若保管人出现信贷问题或倒闭,则亦存在阁下的投资产品或款项不受保障的风险。境外司法管辖区的交易交收及结算周期亦可能不同。上述因素可能影响阁下获取的有关交易价格的资料,以及于境外司法管辖区结算交易的时间。
(ii) 于境外司法管辖区的交易可能受制于提供与香港不同的投资者保障的规则。阁下在开始交易之前,应充分了解阁下于香港及其他相关司法管辖区可用的补救类型(如有)。
法律体系差异
(iii) 在若干国家,可能尚未建立成熟法律体系所采用的法律概念,或有关概念尚待法院检验。这将造成更加难以准确预测司法程序的结果,甚至难以预测成功索偿后可能获判的损害赔偿金额。
(iv) 证监会将无法强制执行阁下执行交易所在其他司法管辖区的监管机关的规则。
(v) 若干司法管辖区的法律可能禁止或限制将资金汇出该等司法管辖区,包括投资于该等国家产生的资本、撤资所得款项、利润、股息及利息。因此,无法保证阁下所投资的基金及投资产生的资金能够汇出。
(vi) 若干司法管辖区亦可能限制外国投资者可交易的投资产品金额或类型。这可能影响阁下所投资的投资产品的流动性及价格。
涉及不同的成本
(vii) 如需将以外币计值的投资产品的计值货币兑换为其他货币,阁下对有关投资产品的投资回报将受到汇率波动影响,或者可能受到外汇管制的影响。
政治、经济及社会发展
(viii) 境外司法管辖区的交易受该境外司法管辖区的政治、经济及社会发展影响,此类发展可能存在不确定性,并可能增加投资风险。
2.5 货币风险
相关资产可能包括以外币计值的合约交易。如需将合约计值货币兑换为其他货币,此类交易(无论于阁下本土司法管辖区或其他司法管辖区交易)的利润或亏损将受汇率波动影响。相关机关实施的外汇管制亦可能对适用汇率产生不利影响,导致收到的本金减少。
2.6 授权存放阁下证券抵押品的风险
倘阁下向我们授权存放阁下的证券抵押品,以作为解除我们在交收上的义务和清偿我们在交收上的法律责任的抵押品,则面临风险。
倘阁下的证券或证券抵押品由我们在香港收取或持有,则上述安排仅在阁下通过向我们给予《证券及期货(客户款项)规则》(附录2)项下的常设授权,及╱或《证券及期货(客户证券)规则》(附录3)项下的常设授权而书面同意的情况下方获允许。此外,除非阁下属专业投资者,否则阁下的授权须注明有效期,且该期限不得超过十二(12)个月。若阁下属专业投资者,则该等限制不适用。
此外,倘若我们于授权到期前至少十四(14)个营业日向阁下发出提醒函,而阁下未于阁下的现行授权到期日前对有关视同续期提出异议,则阁下的授权可被视为续期(即无需阁下书面同意)。
任何法律并未要求阁下签署此类授权。但我们可能要求阁下提供授权,例如以便阁下的证券或证券抵押品可存放于第三方作为抵押品。我们应向阁下说明各项此类授权的用途。
若阁下签署其中一项此类授权,且阁下的证券或证券抵押品存放于第三方,则该等第三方将对阁下的证券或证券抵押品享有留置权或押记权。尽管我们对根据阁下的授权存放的证券或证券抵押品负责,但如我们违约,可能导致阁下的证券或证券抵押品出现损失。
2.7 投资人民币产品的风险
人民币目前在香港不能自由兑换,且面临外汇管制及限制(例如,中国政府对人民币与外币之间的兑换进行规管)。通过香港银行兑换人民币面临若干限制,且兑换可能涉及多重货币兑换成本。具体而言,香港个人兑换人民币面临每日限额。如个人投资者拟将另一种货币兑换为人民币╱将人民币兑换为另一种货币的金额超出该每日限额,则应预留足够时间进行兑换。
对于相关投资并非人民币计值的人民币产品,此类产品在进行投资及清算投资时将涉及多重货币兑换成本,且在出售资产以满足赎回请求及其他资金需求时,面临人民币汇率波动及买卖价差。对于相关投资中大部分并非以人民币计值的人民币产品而言,赎回时可能无法全额收取人民币款项。如发行人因适用于该货币的外汇管制及限制,未能及时获取足够的人民币款项,即会出现此情况。
人民币兑其他货币的价值可能受多重因素影响且可能大幅波动,如人民币兑换为投资者的本土货币,可能对投资回报造成不利影响。概不保证人民币不会贬值。
人民币产品的流动性可能因人民币在中国境外的可用性有限,以及有关兑换人民币的外汇管制及限制而受到不利影响。具体而言,人民币相关产品的二级市场可能尚未发展完善,阁下可能无法找到买家,或售价可能远低于阁下的投资金额,从而蒙受重大损失。
人民币产品面临投资风险,且可能无法保本,即产品所投资或参照的资产可跌亦可升,会导致产品产生收益或亏损。这意味着即使人民币升值,阁下仍可能蒙受损失。
人民币产品面临发行人的信贷风险及无力偿债风险。
2.8 新兴市场
由于经济体不断发展的性质及投资者可用的监管╱保障措施不足,在新兴市场进行投资或交易面临较高的风险。新兴市场的政治、经济及外交政策变化,可能比成熟市场产生更大的影响。外国投资者的盈利前景可能因国家风险而剧烈波动,例如政府以外汇管制法或利润汇回限制形式进行的市场干预,或自然灾害、商品价格及/或汇率波动以及政治动荡等其他事件。
新兴市场往往倚赖商品价格趋势,且从不利经济事件中复苏的速度往往较慢,因此市场相对波动性更为剧烈。
新兴市场可能采用不同的结算或交收程序。标准化结算法规的缺失亦可能阻碍阁下按偏好的时间或价格进行交易。阁下请注意,对阁下权利的监管监督与法律保障,可能与更成熟或透明的金融体系存在差距。
如阁下投资于新兴市场或进行涉及新兴市场的交易,阁下确认,阁下已评估所涉及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主权风险、发行人风险、价格风险、政治风险及流动性风险),且我们未就任何发行人的信誉或表现作出任何陈述或保证。阁下应自行评估并调查相关发行人的信誉及表现。阁下在作出任何投资决定前,应在阁下认为必要及适宜的范围内咨询阁下自身的法律、监管、税务、财务及╱或会计顾问或其他专业顾问。
2.9 网络安全风险
网络攻击、中断、故障、安全漏洞及数据遭黑客攻击对所有企业构成日益严重的威胁,并可能对我们的信息及技术系统造成不利影响。计算机病毒及其他恶意代码形式的攻击、网络故障、计算机及通信故障、未经授权人士入侵及安全漏洞、相关专业人士或服务供应商的使用错误或渎职、电力、通信或其他服务中断,以及火灾、龙卷风、水灾、飓风、地震或恐怖主义事件等灾难事件,均属可能的网络安全风险,可能会损害我们的营运,并可能导致阁下蒙受损失及损害。
尽管我们将就信息及技术系统的系统管控、可靠性、安全性及容量采取合理措施,但阁下理解并接受使用平台及服务的风险。使用平台及/或服务时,阁下须采取所有合理的安全措施及预防手段,包括遵守我们不时向阁下提供的任何安全相关政策、指引及程序。阁下对确保所有登入凭证的安全性与保密性承担全部责任,并将对任何意外、蓄意或无意使用或披露任何登入凭证负责及承担法律责任。